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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司令部发布第11号通告,全文如下。

中共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司令部

通告

第11号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反应水平的通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健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快速发展情况,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年2月24日凌晨0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司令部

二月廿三

标题:快讯:第11号通告!云南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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