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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司令部发布第9号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迅速开展“云南抗疫”清理行动。

通知全文如下:

中共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回应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司令部的通知

第9号

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扫频行动的通告

贯彻落实习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完全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跟踪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共场所迅速开展“云南抗疫”扫黄行动。 现将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店、医院、药店和地铁、公共汽车、机场(候车室)、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在所有公共场所,实行代码出入制度。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微信搜索下载“云南疫情防控”代码扫描程序,根据提示要求,生成二维码并打印,张贴在公共场所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派员扫描人员代码。

三、所有进出公共场所的人都必须配合扫码,最初的扫码需要信息验证(信息免费)。 拒绝合作的,公共场合一律拒绝出入。 强制出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指导、督促迅速动员行动,迅速建立和严格实施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出入编码制度。

五、本通知于年2月12日12时实施,停工时间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明确研究,另行通知。

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司令部

二月十一

标题:快讯:云南发布第9号通告:在全省公共场所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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