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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流行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昆明市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月5日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员工指导小组司令部发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即日起

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严格的小区往来车辆人员审计登记

暂停园区内各类工程施工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了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昆明市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治理措施通知如下。

全体市民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面实行园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企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的责任,小区基本上只保存一条进出通道。 对无物业小区,根据属地大致情况,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等组成专业队伍,实行封闭式管理等预防措施。 出入小区的人都必须戴口罩,提醒不戴口罩的出入者注意。 小区人员的出入一律测温。

三、严格园区来往车辆人员的核查登记。 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车辆每人按车核查登记,不居住的本园区疫情要点地段人员均不得进入园区。 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都要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快递、外卖人员均不得进入小区。 请业主到小区指定地点领取物件。

四、关注积分地区的积分人员。 近15天有疫情要点的地区旅游史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接受测温、医学提醒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要点地区来昆人员,有疫情要点地区的旅游史人员,要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控制,确定管理负责人。 如果小区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锁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五、督促及时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时,应当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调出120将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六、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园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解决、电梯杀机等工作人员。 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出租人管理,有情况及时报告。 房屋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租赁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七、严格控制公共场所。 小区内与非居民生活相关的必要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扑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 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停止,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天实施预防消毒。

八、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修、小区水电燃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全部停止施工。 自来水煤气、路灯等需要紧急修理的,与社区同步报告,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测温和登记。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推广栏、窗帘、微信公共平台、小区广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的消息传递给各家庭、各个体,包括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

十、本通告复印件适用于村及各部门。

十一、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上述管理措施的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人员指导小组司令部

年2月5日

标题:快讯:昆明小区(村庄)封闭管理细则出炉!只留一个出入口,进出须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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