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6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对区内公司的对外支副业务进行了数据比对和检查,共检查辖区内33家公司的344次对外支副业务,弥补了24项对外支副业务的未纳税款12435.74元。 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外支付金额不足5万美元,外管局无需提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不论金额如何,在支付行为发生的次月10日内,携带项目合同、支付说明资料和纳税证明,并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资料。 (昆明日报记者刘瑞通讯员袁淑芬)

标题:快讯:经开区查补对外支付业务未缴税款12435.74元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jj/13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