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3字,读完约1分钟

昨天,经济开发区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及救治难实施细则(暂行)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举行了听证会。 经济开发区根据《实施细则》,对困难家庭一次也不重复临时救助的总额=困难家庭人口持续贫困时限(以月为单位)经济开发区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 一次性最高救助金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3倍以下 新闻发言人介绍,《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云南省相关政策办法制定,其中,根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47条,一次性重复救助通常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3倍,特别是在困难情况下, 但是,一年内累计临时救助金额通常没有超过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 经济开发区民政局表示,经济开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0元/人/月,即6360元/年/人。 三倍是19080元,六倍是38160元 听证会上,来自阿拉、罗羊两条街的社区居民、公司代表等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代表一般认为《实施细则》体现了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从精准救助、救助流程等方面提出意见 听证机关表示将采用其中切实可行的部分 (昆明日报记者刘瑞)

标题:快讯:经开区临时救助细则举行听证居民一次不重复救助金不高于1.9万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jj/13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