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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公布旅游领域要点监管公司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单,8家旅行社、2名导游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并被纳入旅游领域要点监管对象名单。

8家旅行社中,云南五洲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因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被罚款10万元列入ⅰ类监管,监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石林山水旅行社有限企业、石林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云南国中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云南阳光旅游集团有限企业、石林天缘千里旅行社有限企业、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企业因旅游投诉数量达到2件以上,被列入ⅱ类监管,监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日

旅行者方面,如果没有导游赵小娇的应力,就无法改变旅行合同的安排行程,因此被罚款5万元,被列入I级监管。 导游黄建英因向旅游者出售物品,被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列入I类监管。 监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要点实行监管公司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制度,目的是旅行社通过并购团规避法律责任现象,加强对失信公司行为的惩戒,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对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游公司、旅游工作人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实施要点监督措施,并不得接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和相关部门、领域协会组织的推广促销活动、荣誉评定。 (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标题:快讯:昆明8家旅行社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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