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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报(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截至目前,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有41家旅行社、1名导游在旅游领域积分监管公司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上。

根据9月1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昆明市旅行社领域协会联合发布的《昆明市旅游领域要点监管公司及不合格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公司、旅游工作人员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 被列为“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旅游领域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因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旅游者投诉”,列为旅游领域不合格的供给者,列入要点监管对象,

至今公布了两期积分监管公司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共有41家旅行社、1名导游纳入积分监管。 其中,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昆明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企业等39家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发生、 或者存在投诉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旅游领域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参加云南省旅行社保险统一保险”“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等情况,被列为ⅰ类不合格供应商; 云南土人旅行社有限责任企业、昆明旅行社天下旅行社有限企业两家旅行社,因“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发生两次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ⅱ类不合格供应商,于年9月1日至年11月30日被列入要点监管对象名单。 导游黄芹因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旅游领域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列为I类不合格供应商。

快讯:​41家旅行社、1名导游被要点监管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有关人士表示,对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游公司、旅游人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要点监管措施,并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或参加相关部门、领域协会组织的推广促销活动、荣誉评定,

“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行社,应当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要点监管期内完成整改。 未完成纠正任务的,延长其监管期限。 另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检查频率和力度,抓好该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的监管、分支机构的开设等。 ”。 人士表示,在要点监管期内,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游公司、旅游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解决。

相关人士表示,实施要点监管公司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制度,目的是比较有效地整治旅行社通过并购团规避法律责任的现象,加强对失信公司行为的惩戒,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旅游公司在委托接待工作时,应当仔细选择服务提供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沟通接待的几个事项,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拜访。 因提供服务而发生的侵害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权益的经营行为,根据旅游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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