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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近年来,保山市立足实际,全面加强统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度,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的管理为着力点,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三年来,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维持在98.9%以上,全市优级天数大幅增加,特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 年、年全年优级天数分别为215天、249天,优级天数分别占全年总天数的58.9%、68.2%。 年1月-10月,空气质量为208日、良94日、轻度污染3日,优良天数比例为99.0%,微粒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均满足约束性指标要求。 与去年同期相比,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3个百分点,微粒平均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轻度污染天气减少1天。

保山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制并严格执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方案,着力管理要点时段、要点领域、要点领域。 反复开展春夏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淘汰燃煤锅炉、“散乱污染”公司综合治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完成全市209家“散乱污染”公司分类处置,淘汰或改造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1台,完成工业炉窑管理42个项目,全市209家加油站建设油气回收设施,汽车遥感监测 生态环境、公安警察、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柴油卡车抽检。

为了减轻大气面源污染,保山市划定了禁止采用高污染燃料、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区、腾冲市、昌宁县完成了高污染燃料阻燃区的划定,中心城区、昌宁县完成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陈克瑶通讯员王正能)

标题:快讯: 保山精准施策抓实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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