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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任命浦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向浦虹颁发任命书

丽江人大常委会

公告

【4次】第85号

2021年1月7日,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浦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

现在公告

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7日

标题:快讯:浦虹任丽江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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