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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报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昆明市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健康,2月5日,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园区管理, 发布了规范公告,从即日起,全面实施园区封闭管理,停止严格的园区往来人员核查登记和园区内各类工程施工。 通知全文如下:

全体市民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面实行园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企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的责任,小区基本上只保存一条进出通道。 对无物业小区,根据土地大小,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等组成专业队伍,实行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出入小区的人都必须戴口罩,提醒不戴口罩的出入者注意。 小区人员的出入一律测温。

三、严格园区来往车辆人员的核查登记。 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车辆每人按车核查登记,不居住的本园区疫情要点地段人员均不得进入园区。 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都要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快递、外卖人员均不得进入小区。 请业主到小区指定地点领取物件。

四、关注积分地区的积分人员。 近15天有疫情要点的地区旅游史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接受测温、医学提醒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要点地区来昆人员,有疫情要点地区的旅游史人员,要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控制,确定管理负责人。 如果小区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锁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五、督促及时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时,应当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调出120将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六、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园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解决、电梯杀机等工作人员。 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出租人管理,有情况及时报告。 房屋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租赁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七、严格控制公共场所。 小区内与非居民生活相关的必要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扑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 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停止,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天实施预防消毒。

八、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修、小区水电燃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全部停止施工。 自来水煤气、路灯等需要紧急修理的,与社区同步报告,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测温和登记。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推广栏、窗帘、微信公共平台、小区广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的消息传递给各家庭、各个体,包括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

十、本通告复印件适用于村及各部门。

十一、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上述管理措施的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人员指导小组司令部

年2月5日


标题:快讯:昆明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严格核查登记往来车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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