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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决纠正和查处社区组织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从根源上切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近日,五华区财政局、五华区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五华区社区组织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了社区组织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实施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通知》进一步确定检查点,围绕财政专项资金录用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小金库”设立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要点检查各主管部门是否将依法所得收入违规转移至所属社区组织录用的社区组织是否超出预算,是否没有预算,是否虚列财政资金支出, 侵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各社区组织是否有未设置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的问题会计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采购预算编制和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完善是否违反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执行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议是否严格的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违反“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社区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和章程等。

《通知》要求,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主导,区监察局及区本级各社区组织主管部门合作,对我区各社区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管理检查工作。

要点检查有政府资助、财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行或代办政府职能,特别是有行政事业性收款项目的社区组织。 有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务会计从业基础薄弱,有从业人员过头、过去监督检查有问题的社区组织。

《通知》强调,各社区组织主管部门和社区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主人公精神。 必须重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监管薄弱环节,多次注重问题导向,高度重视专业管理提出的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照现行政策制度,认真落实改进,严格公共资金管理。 各检查组应当认真开展要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照规则解决,对有关负责人依法依法追究责任。 各社区组织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组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要点检查发现问题的分解研究,及时整改。

抗拒检查、违纪、谎报财政资金支出、侵占、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 对职工组织领导能力薄弱、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要点检查不认真、拒绝要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标题:快讯:五华区启动加强社团组织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检查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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