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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杨焜制图

记者日前从省金融办公室获悉,在小微公司信用贷款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省财政每年设立3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理论上可以撬动近100亿元的小微公司贷款。

作为微型公司信用贷款的重要增信手段,微型贷款担保保险无需向微型公司、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等贷款用户提供抵押和担保,可以以合理的融资价格获得贷款。 目前,自主申报办法明确了18家参与试点的银行机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办法明确了4家保险企业构成共同保险体,一旦发生贷款损失风险,银行和保险企业分别以3:7的比例承担风险。 省财政的风险补偿资金对赔偿率超过120%的超额部分给予80%的补偿。

试点中,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一期间基准利率的30%,共保险体保险年率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7%。 公司自主提供抵押和担保的,应当实行较低的贷款利率和保险费费率。 对中小企业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的贷款,每户累计不得超过300万元贷款额,农村种植养殖大户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贷款额。 赔偿率达到120%或者贷款逾期率达到10%的,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停止业务。

目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工商联分别明确了科技、商贸、旅游服务、工商等类别中小公司推荐标准,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明确了农业种植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推荐标准,第一批推荐名单于10月底

据了解,年的微型公司融资便利化已正式写入省政府业务报告,其中一项重要业务是微型公司的信用融资试点。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3000户专、精、特、新高质量的微型公司信用贷款,去年向646户微型公司发放了68亿元贷款。 但是,由于缺乏风险补偿激励机制,银行参与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积极性下降。 在这种背景下,我省启动了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试点。 (记者李莎实习生杨东润)

标题:“云南省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小微公司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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