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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私募基金领域规范的快速发展水平,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日前相继出手,对私募基金经理的经营范围提出了确定管理要求,要求私募基金聚焦主要行业,加强风险防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登记机构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 《通知》规定,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应当统一采用两种表现形式进行经营范围登记,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在此之前,证监会于1月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职工等主体“十不”的禁止性要求。 证监会发布《规定》是贯彻解决私募基金领域风险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让私募基金领域树立底线意识、合规意识,对优化私募基金领域的生态也有积极意义。

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基金领域发展迅速,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 根据证监会的数据,截至年底,注册管理人员2.46万人,注册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5.97万亿元。 截至2003年第三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在国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新三板公司的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到13.2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7.88万亿元。

标题:快讯:重申细化监管底线 私募领域迎新一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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