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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信记者徐毅杰4月22日上午,记者从云南省政府获悉,云南省发布旅游人员“八不准确”的规定,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旅游质量,构建世界一流的“云南旅游”,构建旅游市场秩序。

年4月,云南省政府实施了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22条”“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顿事业措施”。 两年来,全省继续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起,罚款1.299亿元。 旅游部门共查处案件854起,罚款1611.427万元,其中:撤销旅行社443家,对旅行社罚款1219.81万元。 解决导游266人,其他罚款导游190.145万元的旅游相关人员158人,罚款员工201.47万元的旅游投诉转发案364件,居全国首位。 调查14起“执行刑罚”案件,依法逮捕47人,对违法行为造成有力冲击。

通过持续高压整治,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旅游投诉大幅减少。 年,全省在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受理旅游投诉780件,比上年减少53%,我省旅游投诉从年的第6位降至年的第21位。 年春节假日期间,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旅游投诉同比减少14%。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事业形成压倒性态势,取得阶段性胜利。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和丽贵介绍说,目前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总体逐渐好转,但价格不合理“木扎根,土壤尚未彻底根除” 因此,对比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2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措施的基础上,省政府还发布了比较云南旅游人员“八不准确”的规定,作为全省旅游业的“负面清单”,未达到“目的”,令人泄气

云南省旅游工作人员“八不许可”规定:

)不得欺骗和威胁游客购物。 第一文案是指旅游商品销售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旅游车司机用夸大商品效果等方法向游客虚假推广,诱导游客购物、刺激语言、行为的

(二)谢绝接受游客的退货和更换。 第一复印件是指旅游商品销售公司不得拒绝履行退货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

)不得组织不适当的低价旅游团。 第一复印件是指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另行安排收费的旅游项目。

)不能诱惑不适当、高成本的销售。 第一副本是指旅游商品销售公司不得采取周围跟踪、语言刺激等手段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 旅行社和导游不得以参观村寨、体验民俗、安排家访等名义引导游客购物。

(五)不得违反景区和入口设置摊位。 第一文案是指景区景点不得在出入口、游道两侧等区域摆摊。 不得采取拉客、跟踪销售等不文明行为。

)不允许向游客销售商品和服务。 第一复印件是指旅游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纠缠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 不得对未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旅游者采用侮辱性语言虚假推广或以误导方式欺骗旅游者收费的导游不得在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出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七)不允许擅自改变行程影响旅游。 第一文案是指旅行社、导游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旅行社明确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游、观光活动,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旅游项目,也不得中止导游活动。

)不允许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s2/]第一复印件是指旅行社不得签订实际费用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实际旅行与合同旅行不一致的“阴阳合同”以规避监管。

在重拳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情况下,云南加快建设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全省精品酒店和民宿客栈提供经济、安全、便捷的在线上门服务互联网,带动a类景区改造提升的综合购物中心、购物市场、 规范购物街区建设快速发展康养类、文化类、体育类、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等,从吃、住、旅游、购买、娱乐六个方面,全面提高旅游质量。


标题:快讯:云南出台“八不准”严管旅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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