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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阿诗玛》使以阿诗玛为代表的石林彝族桑尼文化闻名全国,走向世界。 经过几代人的不断发掘和整理,阿诗玛文化已经成为云南民族文化的美丽名片。 8月5日,记者了解到,《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为传承和保护阿诗玛文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春宝介绍,史诗长诗《阿诗玛》六十多年来整理发表,被翻译成英、法、日、韩等十多种复制品在世界许多国家流传。 特别是电影《阿诗玛》的发行上映,使石林彝族桑尼文化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和赞扬。 尽管如此,电影《阿诗玛》给上个世纪带来的文化冲击力和影响巨大,已经无法跨越,阿诗玛文化的传播遇到了瓶颈。

年,石林县启动了第二单行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的拟制工作,目的是拯救阿诗玛文化濒危项目,也为阿诗玛文化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基础。 今年7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不分章节,共31条,《条例》涉及史诗《阿诗玛》的保护、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机构与经费保障、阿诗玛文化保护名录与项目传承人的认定,以及阿诗玛文化进机构、校园、进景区机制等一系列传承与保护。 要点强调了史诗长诗《阿诗玛》、彝族毕摩传承活动、彝族刺绣、彝族三弦舞、彝族摔跤、火把节、密枝节等石林特有的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杨春宝表示,《条例》将有力促进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完美结合、文化与旅游深度的融合,迅速发展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增强旅游的综合效应。

石林县共有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120项,有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国家级珍贵古籍文献,是全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昆明市共有5项)。 有129名各级项目传承人,其中国家级5人(生存4人)。 文化部命名为现代民族民间绘画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歌舞之乡)。 (云南网记者熊强)



标题:快讯: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条例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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