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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东航云南企业、瑞丽航空宣布,根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中国民航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即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年6月5日起(含出票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有所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旅客每人征收10元燃油附加费。 宣布,儿童、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残疾军人和有公务障碍的人民警察免收燃油附加费,成年人按普通费用的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截至调整日止销售的门票将按照原征收标准执行,差额不予退还。 (云南网记者杨之辉)

标题:快讯:东航等6月5日起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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