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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发委日前通报了近期媒体“游客群体投诉云南旅游”的报道解决情况:地接旅行社未擅自变更旅游问题,导游董某因变相强制购物被罚款2万元。

游客丁某在其本微博上发表了反映云南旅游相关事项的报道,由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昆明市旅游警察支队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

针对游客投诉导游董某欺骗、威胁游客的行为,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导游董某在旅游服务中涉嫌采用诱导性语言,存在变相强制购物问题,《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及《旅行社条例》第

关于游客丁某在微博上发布的“员工过失解决单”照片,丁某否认该团游客客户某提供了这张“员工过失解决单”照片,并通过电话联系了客户某,客户某提供了该照片。 在这张“员工过失解决单”照片上刊登的“云南省旅游快速发展委员会”和“昆明通怡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两个印章中,云南省旅游快速发展委员会确认该印章是伪造的,并郑重宣布“员工过失解决单”没有使用过印章, 然后,省旅发委员会向公安部门通报。 昆明通怡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也否认开具“员工过失解决单”,并将该公章识别为假。

旅行者比较旅行社日程变更问题,调查显示,云南腾宇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曾与各集团公司签订委托受理合同,其实际操作日程与委托受理合同一致,不存在擅自变更日程的问题。 经与游客进一步核实,在互联网上注册时,互联网推广复印件与实际签订合同的流程部分不一致。 为此,联合调查组将依法进一步调查解决网络电子商务、旅行社集团推广资料中是否存在虚假推广等问题。

此外,对比游客提出的住房不达标问题,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组织游客和昆明腾宇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按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调解。 对比一下购物退货问题,7月20日游客丁某发布本微博后,旅行社负责人与该集团部分游客进行了联系,协调解决了信息表达。 并且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经按照程序协调了相关旅行社,协助游客处理退货指控。

回顾事情

7月23日,游客丁某通过“96927”投诉参加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的“1298团”有问题。 7月27日,游客丁某将投诉资料、录制的音频发送到投诉指定邮箱。

由于游客丁某的投诉,“1298团”是指全国的散团,全团有39名大人和1个孩子。 部分游客在当地旅行社签订集团合同,昆明地继社组织旅游活动部分游客在手机网等网络平台报名,抵达昆明后分别为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企业、昆明通怡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海外国际旅游集团控股有限企业、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这个旅游团是7月13日~18日的“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 丽江段行程除丽江新世界佳游旅行社操作外,其余行程由云南腾宇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具体操作,团导游董某由云南腾宇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委派团。

巡演结束后,该团部分游客向注册相关问题的网络平台投诉,网络运营商和地接旅行社在前期对比投诉问题并与游客协商解决。

目前,经昆明市联合调查组逐一走访游客,该队40名游客中,31人表示无投诉需求,9人表示有必要协调处理。 (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标题:快讯:游客组团投诉获解决 导游被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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