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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市城管在官网上发表稿件,就“在广州市建筑大厦的临时户外广告中设置考核工作指导”征求意见。 意见书指出,未来如何在楼盘安装临时户外广告将会规范化。 某些现有楼盘的户外广告方法和文案可能需要根据新的指导原则进行变更。

广州有不少建造楼盘的楼盘临时户外广告。 除了楼盘名称和联系电话外,还可能附有楼盘价格和推广口号。 为了帮助集团推广,一些楼盘有时会发布未建设楼盘本身的户外广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上述行为日后或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显示,楼盘临时广告复印件仅限于建筑物名称和联系电话,安装许可比较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楼盘竣工验收日结束。 自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起,户外广告连同外墙安全防护绿色网一并拆除。

建造广告牌的一些临时户外广告会设置巨大的字体和幕布。 对此,在征求意见稿中,大楼广告面积不得超过其所在立面垂直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联排建筑由单一建筑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单一建筑宽度大于50米时,该立面宽度以50米计算)。 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以100米计算)。 广告的最长边必须与建筑物的最长临界线平行。 如果在投影为不规则图形的立面上放置广告,则广告位置必须位于中间,位于建筑主体的上半部分。 (记者梁怫韬)

标题:快讯:广州在建楼盘临时户外广告 只限出现楼盘名与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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