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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腐败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仅是姿态、口号,应该付诸切实行动。

扶贫资金本来就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但有一小部分基层干部插手了这些资金。 昨天上午10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扶贫行业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1月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涉嫌惠民扶贫行业发生职务犯罪的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

从数据导向可以证明两点:其一,在高压反腐的大背景下,惠民扶贫行业发生的职务犯罪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二是惠民扶贫行业尚未建立健全制度防范机制,监管滞后于腐败形势。

惠民扶贫行业发生的职务犯罪往往涉案标的不高,虽然有报道称“多为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较少”,但其破坏性和负面影响绝不亚于大贪污。 “十三五”时期,我省470多万贫困人口如期实现全部脱贫、脱帽脱帽目标,脱贫攻坚形势、任务艰巨。 及时发放惠民、扶贫资金,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是实现扶贫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如果专项资金进入里面中饱私囊,落入个人口袋,就会对扶贫事业发挥反弹力。

此外,惠民扶贫行业职务犯罪频发,实际上也折射出地方基层治理的混乱。 扶贫意义重大,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消灭贫困的关键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如果这些肩负重任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确,缺乏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甚至主动监督盗窃,将严重损害民众扶贫的信心,扰乱扶贫事业的秩序。

扶贫相关职务犯罪比例高,是多方面的。 例如事件主要发生在基层,涉案金额少,隐蔽性强。 例如,涉农惠民等扶贫对象量广、资金渠道和管理录用环节多、基础财经制度不健全、相关情况不对称,特别是政策性补贴对象对应享权益地位不被认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诸多因素造成的。 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惠民扶贫资金被非法侵占的理由。 毕竟,由于监管不到位,对扶贫行业的权力监督没有构筑严密的制度防线。

零腐败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仅是姿态、口号,应该付诸切实行动。 正如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之前所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贪婪”事件,就像蚂蚁一样,有点蚕食人民群众的财产。 这些小贪婪,看起来像小事,其实是大祸。 羊入狱了,时间不晚。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花5年的时间,集中整治与扶贫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只有建立制度的高压线,才能彻底堵塞“救命钱”流出的漏洞。 (春城晚报评论家吴龙贵)

标题:快讯:腐败零容忍 “涉贫贪”要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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