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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表示,省环境保护体系与公安机关比较有效地联动,创新执法手段,形成了环境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活动的从业人员合作,在解决环境执法难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0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系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适用行政拘留案件31起。

在环境监管执法的具体工作中,云南公安机关比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刑事法律了解和运用存在不足的实际,实现了早期干预并提供了支持,比较有效地提高了环境保护部门发现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的能力和执法工作能力。

云南省环保部门主动与公安等单位合作,建立良好的新闻互通和工作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及时查处移送案件,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截至目前,昆明市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两地公安部门设立了环境保护公安分局,两地移送犯罪案件占全省的30%,移送拘留案件占全省的50%以上。

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公安局(后改称水上分局)自成立以来,与环境保护部门共同调查了2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5起行政拘留案件。 大理州环境监察支队抽调10人组成洱海流域监察大队,大理州公安局直属二分局抽调10人建设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调查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起。

年,玉溪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水务分局共执法36次,查处违法案件3起,其中2起行政案件、处罚金额68万元、另1起处罚金额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步,云南省环境保护体系召开执法联动型事业推进会,抓好传输典型经验等事业,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公安联动型执法事业。 (城市时报记者许孟婕)

标题:快讯:2015年至今云南省环保厅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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