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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天表示,从5月1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司调整为5%—12%,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比例。 其他单位为12%。生产经营困难的公司可以申请暂缓缴纳,等情况好转后再追缴。 这个比例暂时执行两年。

根据4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逐步降低公司社会保障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选择。

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一律进行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城市并不多见,多为5%至12%的区间,仅个别地方上限就达到20%。 据北京地区介绍,现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个人双方缴存的公积金总数不得超过4654元。 因此,新政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不得超过12%”,但实际上公积金每月能缴存4654元的人非常少。 到了这个数额,他的月薪至少要两万元左右。 因此,新政可以说对北京没有什么影响。 (记者朱开云)

标题:快讯:北京6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司调为5%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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