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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中山某学院的女学生谢某通报说,晚上10点在学校北门路上经过时,被一名男子搭讪并拖拽,呼叫附近的同学出去求助。 经调查,涉事男何某40岁,中山人,黄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氏供认把路过的谢氏错认成熟人,招呼后拉了拉手,但发现认错人后马上离开了。 目前,中山市纪委成立了调查组介入调查。 ( 4月24日澎湃信息网)

舆论关注这位女学生被搭讪并被拖住的,主角不是官员,而是女学生的个人安全问题。 前几天在北京发生的颐和酒店一样的女性被陌生男性强行拖拽的余波刚平,在街上再次被拖拽,不仅是这个女学生的心悸,舆论当然也备受瞩目。 幸运的是,女性安全逃出,立即报案,但相关官员的说法令人怀疑,难怪地方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从时间上看,当时周五晚上10点左右,作为街道纪委书记,你应该知道这个时候开车在街上闲逛搭讪陌生女性是什么行为,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疑问吗? 事实上,这种行为对这位女性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 说是熟人,也不应该在搭讪后强行拉扯,自己开车这样鲁莽的行为无疑会给大家带来误解。 作为政府高官在这个时间开车搭话和拖动年轻女性,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行为。

按照这位官员的说法,这件事是个误会。 案发当晚,路过这条马路时,把路过的谢某错认成了认识的朋友,于是打招呼拉着谢某的手,发现认错人后就离开了。 其实这种说法也很难接受。 既然是认知朋友,应该先停下车打声招呼吧。 对方无视并强行拖动显然是不合乎常理的。 从当时的情况分析,完全不允许对方的反应,搭讪和拖拉应该在进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熟悉的人也会同样产生强烈的反感。

女子第二天报警表明,这名官员在当天晚上发生误会后,没有向对方表示善意道歉和合理解释,很快就离开了现场。 就像官员实际说的那样,如果自己弄错了人,就必须光明正大地向对方说明。 在街上找错人也不丢人。 自己为什么当时不承认错误,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舆论的质疑。 难道这个官员在撒谎吗? 还是在搭讪陌生人? 之后,在派出所的介入下,这位官员道歉了,但这样会产生影响,没什么用。

照这位官员说的,如果自己找错人了,相关部门就不要从其所认知的这个身体开始调查。 这位官员所说的认知的这个身体到底是谁? 如果找找看是否有某种相似度,和这个学生的比对,也可以说明这个官员的说法是否可靠。 另外,这位官员和这个所谓的“认知女性”有什么关系? 在街上“发现”,可以搭讪、拖动,显然也不是普通的关系。 所有这些都急需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标题:快讯:官员搭讪拖拽女学生值得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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