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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络直报机构负责人:

你好! 感谢您对统计事业的支持与合作!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把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成果,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进展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计划,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你公司顺利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规定,请将你的单位年统计年报作为人口普查复印件,按照网络的直报要求提交人口普查数据。 开网时间是每年1月20日0点,填空截止时间是3月10日24点。 如有问题,请登录国家统计网络直报网站( lwzb/)或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100-16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人口普查机构和人口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人口普查对象必须如实填写人口普查表,不得虚报、虚假申报、拒绝、迟交人口普查数据。 根据调查方案的规定,调查登记结束后,调查机构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访问,进行数据检查和验证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全面调查条例》,全面调查机构及全面调查人员对全面调查中知悉的调查单位的新闻严格保密,相关情况仅用于全面调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调查条例》或损害调查机关的利益情况,请你单位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调查机关通报。

昆明市经普通报电话: 0871-67484515

昆明市经普业务咨询电话: 0871-64613499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来电: 010-68512113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通报邮箱: fgjc@stats.gov

衷心感谢您对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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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快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单位普查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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