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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曼谷1月9日,电气记者汪瑾中国驻泰国大使馆8日发表公告,警告中国游客遵守当地电子烟相关法律规定,旅行顺利。

泰国法律规定,电子烟为违禁品,在泰国携带、录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 其中,携带、采用电子烟者如有最高5年有期徒刑和50万泰铢(约10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或两者兼有的进出口和销售行为,刑期最高10年或罚款100万泰铢(约2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两者兼有。

公告称,泰国执法机构已经连续调查多家电子烟经销商,相关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快讯:中国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泰国严禁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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