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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执行情况通报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人大系统和“一府两院”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贯彻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总体较好,16个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方面覆盖广泛,各级法院、检察院基本实现了任命宪法宣誓。 但是,也存在一些部门不均衡、不确定的问题。

从省级机关、机关情况看,今年以来,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二十五和二十六次会议上,有21名选举、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 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了25名法官宣誓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了29名检察官宣誓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等11个厅局组织了宪法宣誓。 通过进行宪法宣誓,规范和完善了人大人事任免权的落实,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对向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列入重大事项监督计划,并适时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不执行宣誓制度或者不履行宣誓承诺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了通报会。 (云南日报记者瞿娄宁)

标题:快讯: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总体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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