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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信记者合宇聪简陋的出租房,漆黑的盐巴加业者坊。 几十吨的工业盐在这个研讨会上经过简单的分装,摇身一变成为“白象”的食用盐,这些假食盐也流向了餐桌。 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潘某、黄某、谢某三人被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18日,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3名被告人在法庭认罪。

简单包装假盐变“白象”食盐

潘某、黄某、谢某三人都是广东人。 来昆明之前,他们在老家的工厂工作,每月收入500元,但是为了谋求越来越多的利益,三个人从广州来到了昆明。 去年6月,试图做服装生意的他们误开了一个假盐作坊。

“我们只是生产雇佣的人,每月从上司那里得到2000元到3000元的工资。 ”。 潘某说。 在潘某等人口中,生产假盐的黑工作室的老板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叫“强哥”的人,但是这个幕后老板的名字、电话号码是多少,他们不清楚,每个月发工资也没有老板出现。 连这间黑工作室在他们来昆明之前,“强哥”都租下了。

去年9月13日,潘某等人在制假盐工作室被公安机关逮捕,现场查获了假“白象”品牌的食用盐。 共计11.08吨、包装机、包装机等犯罪工具经鉴定,查获的假盐巴未检出碘,不符合食用盐标准。 在生产的三个月里,销售的假盐有近30吨。 假盐的客户通常位于彩云北路沿线,大部分假盐都卖在小板桥骏干市场附近。

官渡区检察院认为,潘某等3名被告涉嫌将工业用盐分包在食用盐中销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假盐,但他们自己不吃

对比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潘某、黄某、谢某三人在法庭认罪。 谢氏主张她参加伪盐生产的时间不长,平时也只是动手,在被捕之前知道工业盐不能食用,也不知道生产的伪盐对人的身体有危害。 但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吃自己做的假盐。

据潘某当庭介绍,工业盐每吨800元,通常一次进货1.5吨,供应商到家每次收取2吨。 也买了假冒“白象”盐的塑料包装袋,为什么要“假冒”白象盐,第一是企业品牌效应,赚钱利润高吗?

虽说是假盐,但在生产种类上也不是单一的。 公诉机关审查后发现,和正规制造商一样,伪盐的味道也有三种。 蓝色外包是海藻盐,每袋净重350克,无论是外包装还是克数,都和市场上的正品盐一模一样,可以说市民无法辨别真伪。 他们也装在箱子里,一盒60袋21公斤,每件50元。 包装成绿色的东西被称为绿色食品盐,净重350克,每袋一斤。 装在白色袋子里的每袋5000克。 具体的售价他们不知道。

潘某的辩护人说,根据黄某和谢某的口供,谢某说销售的假盐有二三十吨,但在黄某的供词中,也说销售的假盐有三十吨,两人的说法不一致,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因此,检方认为能否采用作为证据,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黄某的辩护人认为黄某只是研讨会上的一个小工作。 事实上,黄某并未从伪盐生产中获益。 罪名中,律师认为黄某的行为应当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因为黄某等人用不合格的盐冒充合格的白象盐。

审理本案并择期宣判。

小贴士:真伪盐的辨别方法[/s2/]

工业盐除不含碘外,含有过量的亚硝酸钠是最大的危害。 人体一旦发生亚硝酸钠中毒,将出现全身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可导致血压下降、昏迷、死亡。

对此,案件负责检察官提示,通过识别真伪盐,可以在新切开的新鲜红薯和土豆上涂食盐,切面变蓝的是加碘盐,否则是假货,这一点可以从切面的颜色中区别出来。 从质感上区别:正规的食用盐质为白色,呈细沙状,水分极少,用手揉时无凝结感。 工业用盐含有有毒物质,但不含碘,色泽暗淡,外形颗粒状,水分含量多。

从包装上,看标志:真正的食用盐标志都好好地贴在同一个位置。 假食用盐袋标识明显不规范,防伪标识光泽感差,无立体感。 面料:假食用盐包装袋的面料比较如下,但颜色比较鲜艳。 眼边锯齿:真食用盐封边比较正规,两端封边宽度相等。 假食用盐袋的锯齿角很明显,切割比较明显,盐袋往往一端长一点。

标题:快讯:工业盐变“白象”食盐 3名黑心商人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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