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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月11日电记者陈席元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督导责任,根据不同阶段儿童青少年发育成长优势,确定了学校提供家庭教育督导的要点复印件。

意见认为,许多家庭的教育存在重智轻德、重智轻能、过度宠爱、过度要求等现象,有些家校理念不一致、行为不协同,许多孩子的劳动和体艺活动太少、学业负担太重、游戏和探索活动太少、焦虑水平很高

因此,意见认为,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工作职责,江苏省落实相关经费,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度。

江苏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需要任何费用。

其中,幼儿园应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受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应指导家长保证孩子每天睡10个小时,不要盲目比较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终身受益的体育活动 中学要比较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坚持让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

与留守流动、身心障碍、父母离婚等特殊儿童群体相比,意见要专门提出,并根据“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大致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可以和妇联、社区等一起,尽量给予代偿性的亲情照顾。

标题:快讯:江苏: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从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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