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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月14日电记者区小立记者从宁波市政府信息办公室获悉,宁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学费信用保险预缴工作,学生和家长可以选择在校外培训机构花时间预缴学费,是否购买学费保险。 事故中培训机构不能按照法律法规或培训服务合同约定退还剩余预付学费的,可以获得最高单科或5000元的赔偿。

宁波市教育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学费信用保险预缴工作的通知》显示,本险种适用于在正规培训机构学习并签订正规合同的学生及其家长,并已确定正规预付卡、课时、培训期等新闻。 该险种多次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主投保,18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可作为学费保险的投保人,投保人或其子女可作为学费保险的被保险人。

这个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投保人实际支付的预付学费的金额。 对单个培训机构,参保人员可参保的最低责任限额为1000元,平均每科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元,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保险期开始日之前发生风险的,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通知,在保险期内,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破产申请,依法受理、吊销学校许可证或登记证书,认定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中止办学(停止营业)等事故, 无法按照法律法规或培训服务合同约定返还学生剩余预付学费的,由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书面调查认定、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预付学费的损失出具合同

标题:快讯:宁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学费险保障学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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