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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月14日,电记者俞莹顾小立浙江省教育厅等三部门日前发布《中小学生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件事”目录和工作指南》,优化相关流程,校外培训机构“最多举办一次”相关事项的全部流程。

在处理基本流程上,申请人(行政相对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通过app、行政服务中心等渠道提交申请,办公系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行政相对人的相关证明和说明资料,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公司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命名规范对名称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受理,有关部门开展办公材料考核、现场勘查等工作人员,最后由教育部门、建设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证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考核结果通知书。

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名称为告知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证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查结果通知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校外培训机构开办“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各部门产生的证明、材料基本上不会被行政相对人重复领取。

标题:快讯:浙江优化校外培训机构开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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