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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给人最大、最直观的印象,不回避热点、难点、痛点。 近年来,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有了共识,具体如何实施教育惩戒是最大的问题。 对此,《规则》细化了教育惩戒的种类,分别为教育惩戒有法、有可操作性决定了各类惩戒的具体措施。 例如,教育惩戒通常包括“站在一节课内的教室内”,严重的教育惩戒包括“给予一周以下的停课或停学,要求家长在家教育、管教”。 换言之,惩戒手段中包括了曾经争议较大的罚站、停课、停学等。

没有规则不是方圆,但执行规则也不任性。 为了防止教育惩戒异化为体罚或变相体罚,《规则》禁止了7种不当的教育行为,确定了教师行为画上红线和界线。 例如,超出正常限度的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令人不快的动作和姿势、有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和心理的变态体罚,都是被禁止的行为。 发现教育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决不能混淆。

总之,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不是惩戒,任何惩戒方法都必须为这个目的服务。 教育是爱的艺术,实施教育惩戒必须把握尺度、分寸,体现和提高教育的温度、感情。 各地、各学校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补救机制,让教师和学校大胆利用、利用,审慎利用教育惩戒。 有趣的是,教师和学校实施教育惩戒,需要父母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陈广江)

标题:快讯: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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