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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至16日,云南省党委书记李纪恒在保山、德宏两地调查中,反复强调在脱贫攻坚、特别是易地搬迁的过程中,头脑发热离不开实际建设。 “特别是要坚决防止贫困者移动大量杠杆,导致新的贫困”。 他说,贫困者始终是建设实施主体和建设主体,也是贷款主体和还款主体,党委政府不能大包小包,不会给贫困群众带来新的负担。

目前,云南省正在上下展开脱贫攻坚战,高含金量的政策和大量资金投入到精准脱贫中。 按照“无二心、三保障”的脱贫标准,“贫困家庭住房保障”成了“铁杆”。 安居乐业、《云南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年,云南将投入605.6亿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0万户100万人,建设3000个安置新村。 投入的600亿元以上的资金中,申请特别银行贷款的资金为400亿元。

搬迁既避免了地震灾害的危险,实现了资源聚集,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完善,又便于居住,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4口之家的建房立卡贫困户,新房面积达176平方米,投资近20万元,贷款6万元以上,也不包括筹资中亲友的借款。 在云南山区建房,每平方米价格基本在一千元以上,要盲目追求面积,增加贫困群众的负担。 集中安置场所中人口过多,也存在生产就业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难以跟上等问题。 在一些综合新房中,没能一一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工地上没有一些贫困者的参与。 加之贫困地区涉农产业培育有成熟的过程,面临市场风险,因此贷款越多还款风险越大。

李纪恒表示,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快速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干部要用辛勤劳动的‘脱皮’换群众脱贫”,要精心安排,把扶贫资金用于真正需要脱贫的人身上,“盆栽 而且,必须重视搬迁后的援助措施,特别是产业支援措施的落实,“脱贫之居”是“脱贫之业”,必须搬迁一个房子。 他说:“为了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也应该充分估计脱贫的诸多复杂性,扶贫是根本,不是锦上花而是雪中送炭,要阐述清楚这个道理和政策,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靠墙太阳 (记者徐元锋)

标题:快讯:李纪恒:坚决防止贫困户大量举债建房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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